濕身記

今早,突然下起暴雨,出門後,我才知道雨勢之大,以為帶了長傘子,弄濕的機會會少一些,誰知只是由家走到巴士站,下身已經濕透了。平時鮮穿長褲及波鞋的我,今天竟然全把它們套在身上,常聽到同事朋友在暴雨中訴說長褲和波鞋如何濕透,黏著身子如何難受,今天終於嘗到箇中滋味了。真是討厭極了。

上車後,看到同車的女士們迫不及待拿出紙巾抹身上弄濕的地方,唯獨我安然坐在坐位中,對黏濕的感覺置若罔聞。看到眼前的景象,覺得自己好像太不女孩子了,太不整潔了,也有一刻猶豫,到底應否像她們一樣,拿出紙巾抺抺?但想到弄濕的地方太多,紙巾也忙不上甚麼忙,徒添浪費,也就作罷。

回到公司,由於下身實在太濕了,按捺不住,把褲管摺起一些,之後,又把鞋子、襪子脫下,光著腳子在工作。之後想到之前在公司放了一對破了的涼鞋,便拿出來穿著。其中一隻鞋子破了,便問問steven可有補救的方法,他竟然能替我找出針線,讓我縫補,不愧為我們的大隊長。但是鞋底太硬了,真是「插針也插不入」,只好再次向他求救。他不知從哪裏弄來一口釘字,在我的鞋底鑽了兩個小洞,好讓我可以把針子穿進去。之後,我竟然把針子弄斷了,我已經打算放棄,便跟他交代一句,誰知鍥而不捨的反而是他,他拿了另一枝針子,嘲弄我後,便替我縫鞋子,誰知他也把針子弄斷,之後他便挾著我的鞋子失蹤了一會,回來後,便把一隻弄妥的鞋子交到我手上,原來他拿了釘書機把它釘好,我終於可以趿著涼鞋在公司到處走了。還要是穿著我最心愛、以為再沒機會套在腳上的一雙涼鞋。心底難份感動,實是難以言喻。

就這樣,雙腳舒適了一個下午。

快要下班的時候,正在煩惱如何將濕透的襪子鞋子重新套上,bill仔和思遠不約而同叫我拿紙巾把襪子的水印出來,便立刻照著辦,看到印出來的水,才想起為何我想不到可以這樣做的???為甚麼我的「求生」技能竟是如此的低劣?只好安慰自己,是因為每當下雨,我多是穿著短褲及涼鞋,鮮有要善後濕透的衣物的機會而已,還是別太責怪自己了。

待己以寬,這便是一個好例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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